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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涉嫌传销骗局的“云联慧”关系颇深,且模式接近的“禧积分”,是否是在玩火自焚?

   日期:2023-05-13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防骗网讯:与涉嫌传销骗局的“云联慧”关系颇深,且模式接近的“禧积分”,是否是在玩火自焚?
 
自国家为了刺激市场消费发布并推行绿色积分,积分返利开始,就出现了很多平台打着“绿色消费,积分返利”的模式进行各种的传销诈骗。其中,云联慧可谓是典型案例。根据警方的通告,云联惠的传销骗局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超过2000万人受到了影响,涉案金额达到了3300亿。并且多家媒体都曾预警曝光该平台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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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期我们发现一款名为“禧积分”的APP,也是打着同样的口号,用着千篇一律的模式运营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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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平台或与云联慧团队有着些许瓜葛。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观勇现担任禧积分集团行政中心总裁,并且发表了新年致辞,并且该平台代理也曾多次提及该平台由云联慧团队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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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黄观勇曾因关联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销犯罪行为被执行却为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涉案金额302208960.00元和5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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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那么,该平台公司背景如何?又是如何运营的呢?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

公司背景,现状如何?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禧积分”的主体经营公司为广东禧积分生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嘉怡,监事为林桂兰,大股东为深圳禧多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小股东陈嘉怡(持股1%),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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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消费返利,积分模式如何收益?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注册实名后通过消费购物,可以获得等值的绿色积分,其中90%将按一定比例每天释放成红色积分,红色积分可用于提现、消费;10%直接转换为消费积分,可以用来购物消费。如果成为平台联盟商家,参与用户在该商家消费后,除了可以获得消费额84%现金收益外,还可以获得16%的绿色积分同样按比例转换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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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参与用户分为普通消费用户和VIP消费用户:

普通消费用户.免费注册即可成为普通消费用户,绿色积分每日释放3‱转换为红色积分用来提现,还可以获得直推用户消费或者销售获得绿色积分的5%;

VIP消费用户.购买商城2388元专区套餐即可成为VIP消费用户,绿色积分每日释放5‱转换为红色积分用来提现,还可以获得直推用户消费或者销售获得绿色积分的5%,直推用户成为VIP消费用户还会有10%的现金补贴,同时获得300万VIP储备积分,自己消费获得绿色积分,VIP储备积分按该笔绿色 积分额度1:1转换为绿色积分。

商家用户也同样分为普通商家用户以及VIP商家用户:

普通商家用户.有营业执照并且完成银联签约即可成为普通商家用户,线下销售扫码收款让利可以获得让利等值的绿色积分(让利比例可自主选择4%-28%)。

VIP商家用户,购买购买商城2388元专区套餐,获赠VIP用户身份,可入驻线上商城,销售让利可以获得让利等值的绿色积分(让利比例可自主选择4%-28%),可获 300万VIP储备积分,自己消费获得绿色积分,VIP储备积分按该笔绿色积分额度1:1转换为绿色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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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当成为VIP用户后,直推21个VIP用户(其中至少3个VIP商家)则可申请成为市场专员,可以获得发起和参与区域融媒实体服务部资格,以及2023.5.31.24前成为市场专员,可获赠300万专员储备积分,直推的用户消费,专员储备积分按商家让利额度1:1转换为绿色积分,2024年12月31日24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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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区域融媒实体服务部资格需要有6名专员组成申请,申请成功后除了可以获得所有VIP权益外,还按该区域内消费产生的绿色积分总和,获得5%比例的绿色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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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述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平台虽然很刻意的不要求强制收费VIP,团队制度也设置为仅限一级团队可以带来收益,但是我们不难发现,该模式与那些已涉传的平台(云联慧……)几乎大差不离的。

虽然该平台也在宣传资料中针对“拉人头”、“门槛收费”等问题做出了避嫌,但是该模式我们依旧可以看出,参与用户想要获得更多收益,以及加速红色积分的释放去提现,都需要去推广市场和付费成为VIP,尤其是区域融媒实体服务部资格要求的团队框架尤其明显。该平台强行洗白又是意在如何呢?如此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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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该平台的商城产品定价明显过高与市场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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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左来源:某东商城    图右来源:禧积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至于和“云联慧”关系颇深,并且模式接近的“禧积分”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模式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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