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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传销讲的“可转让”退钱,真的能实现吗?

   日期:2021-03-08     作者:chapianju    浏览: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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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传销为了洗脑,编织出很多谎言,其中有的“可转让”让很多人都信以为真,甚至有很多人在明白一些真相的时候还对传销的“可转让”抱有一丝幻想,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聊一下1040传销里边的可转让。


1040传销中最早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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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新人加入的时候,传销组织都会信誓旦旦的说:“行业干的是一个诚信,你只要信心行业,相信推荐人就好了”。当忽悠你交钱加入后,画风已经开始突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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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准备加入的时候,传销组织会反复灌输新人,这是一个“零风险”的行业,慢慢的新人的潜意识里就会出现这样的想法:不论这个行业是不是传销,只要能赚钱就好,退一万步讲,即便是不赚钱还可以转让保本,是一个十拿九稳的事情。就好似身边路面上飞速行驶的大货车,为什么速度如此之快,他们不怕出事故吗?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都买有全保,而且保额很高。不得不说传销组织深谙心理学,并且很好的利用了人性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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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可转让到底是不是真的,能不能实现呢?我们就用辩证的方法去思考一下

假设“可转让”是个假命题

当你突然提到可转让的时候,一般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可以转让,但前提是当事人最好是回到传销所在地才可以转让,目的就很明确,回去之后再想尽一切办法给你洗脑,让你继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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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过去,推荐人帮忙转让

如果实在过不去,推荐人可能会讲,等他自己发展过来人后,把份额转让给新人。美其名曰是自己帮忙转让,其实就是“缓兵之计”,就是想拖住你。

主观上去讲,我们都清楚有时候传销人的人员市场被破坏后,想叫过去一个人的难度有多大,有的人可能三四个月叫一个人过去,时间久的可能要五六个月,动辄还有一年骗不去一个的。你能等一两个月,但让你等一年半载,你估计早都已经没有那个精力去追问你的推荐人了。因为他们深知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不信你试一试,你可以一个月,两个月问推荐人什么时候能叫去人给你转让,但有几个人有那个耐心追问一年半载。

客观上讲,我们也都清楚,传销组织申购交钱都是由专门的人负责,而且所谓的“工资”也是自上而下的由专人发放,跳过这些人私下去申购加入是不可能的。

而且即便是你的推荐人同意还不行,还需要上边一条线的人都同意,因为当一个新人加入后,串糖葫芦式的层层返利,一条直线上每个不同的级别都能拿到钱,因为涉及到金钱利益,所以这个可转让并不是你推荐人能决定的。

这样来讲的话,可转让就是忽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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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么就是踢皮球讲,当初我让你过来只是给你一次了解的机会,至于做与不做取决于你自己,而且你钱也没交给我,那么久和我没关系。。。。【这个就不多做解释】

假设“可转让”是真命题

从理论上去想,如果可转让是真实有效的,那么:

今天张三耍性子不做了要转让,传销组织把张三的份额转让给要申购加入的新人李四,张三拿到转让费后离开;

明天李四市场被毁不做了要转让,传销组织把李四的份额转让给即将申购加入的王五,李四拿到转让费后离开,

后天王五没有运作资金不做了要转让,传销组织把王五的份额转让给赵六,王五拿到转让费后离开..........

想象一下传销组织会出现什么样的场景?就会出现我们经常玩的击鼓传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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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假设的还是李四进张三出的动态平衡,那么我就要问你,传销组织的各个层级还如何挣钱?别说挣钱了,估计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维持不下去了。

我们现在假设的还是张三,李四,王五出只有赵六进的失衡状态,张三是拿钱退出了但李四,王五....是不是就要排队等了,等到何年何日就不得而知。当然身在1040里的你,心里应该也清楚哪种情况更符合实际,不清楚的话自己好好结合实际去观察一下.。


就算是其他正常的生意,从这些角度去分析,这个可转让都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我们还没从法律层面去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同时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备以上三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那么我们会想一下所谓的行业‘1040’是怎么做的

(一)必须要交最低3800元(36800,69800......)的入门费

(二)每个人最少发展3个人(所谓的补线就是有多少人叫多少人 )

(三)三大奖金中的间接提成(就是层层返利,远远超过三层)

得出的结论:1040完全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关于传销的三个特征,所以1040就是完完全全的传销,彻头彻尾的一场骗局,试问传销组织费尽周折的把你口袋的钱骗到手,还会再还给你吗?

所以说来说去所说的可转让,就是传销组织一本正经忽悠新人时所说的空话和笑话。知道真相的你,作何感想?

文章来源: 反传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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