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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建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刑事裁定,庞氏骗局尘埃落定 是骗局吗?

   日期:2021-04-09     作者:chapianju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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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商电商内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刁建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二审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刑事裁定书》)

据该《刑事裁定书》显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刁建彬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于2020年12月20日作出(2020)豫1303刑初874号刑事判决。宣判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刁建彬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刁建彬,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以下为具体明细:

原判认定,位于南阳市卧龙区东华新村的“南阳龙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南京龙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总部在南京,南阳地区以负责人张某为首,以高价推销商品为名,宣扬“消费就是投资”的所谓创业理念。要求参加者缴纳998元成为南京龙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员,缴纳入门费后,第一个月必须缴纳998元至9980元(998元的1至10倍)的消费金额用于购物,此后每月只能提高消费金额,不能降低,但是最高不能超过9980元,“南京龙辗”总部根据会员缴纳的消费金额下发商品,但下发的商品价格虚高。到案发时,南京龙辗在南阳下设有约十个大区经理,大区经理下设若干服务中心。被告人刁建彬为大区经理,利用该模式发展下线,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非法获利,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另查明,受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委托,重庆市科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重庆市科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201903]鉴字第03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刁建彬所属会员账号(编号:77×××77姓名为:刁建彬,身份证为:,所在商务中心为:zz1688,所在的层级为8级,下级层级共有19层,直接下级会员共有13个,总下级会员数共有4279个。刁建彬所属账号(编号:77×××77“钱包”为1993.1055,“购物币”为16686,“礼包”为20,“业绩合计”为:26820252,“会员奖金合计”为:183619.83,“会员重复消费合计”为:36723.14,“会员实发奖金合计”为:146896.75,“会员入账合计”为:68281716.“会员出账合计”为:668695.01。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刁建彬伙同他人以推销商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达120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情节严重。刁建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关于刁建彬及其辩护人所提其系自首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刁建彬虽系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但其到案后对其实际管理控制大区服务中心的犯罪事实未作如实供述,依法不能认定自首。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刁建彬及其辩护人所提原判量刑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原判根据刁建彬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数额、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社会危害程度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的刑罚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相关信息了解,2015年6月,南京龙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16年7月、2017年1月,南阳龙辗分公司和邓州涟漪公司又相继成立。接着,用公司对公司的方法签订授权书,开始发展会员,然后再以会员发展会员的方法进行“滚雪球”,大肆吸金。

经查,南京龙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都为金鑫。据最新年报显示,该公司实缴资本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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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该公司还因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至今还未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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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南阳龙辗分公司后改名为南京三佰晟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9年9月4日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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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刁某为何会被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呢?据了解,南京龙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时承诺入会会员每天可以抽成,抽成模式是“三级分销”模式。

具体如下:

三级分销,以会员A为例、A->B-C-D->E.A每天的抽成收入等于抽成B每天收入的5%,加上C每天收入的15%,加上D每天收入的30%,A不再直接抽成获得E及E之后的收入。这个模式简化为公式:A=Bx5%+Cx15%+Dx30%,参与者根据自己发展的下线会员的业绩取得返利,层层发展,层级越高,发展的下线会员越多,获利越多。

“南京龙辗”公司打着消费双返的旗号,承诺入会会员每天按业绩返利,连续投资6至12个月后,自己投入购买商品的钱能双倍返还完毕,商品等于免费给会员。

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由业绩突出的人员担任,服务中心负责人每月从整个团队的营销额中抽成1%-3%不等。

成为大区的条件是自己下面的会员至少有三个成为服务中心才能成为大区。大区负责人从自己下属的几个服务中心每月营销金额中抽成1%-5%不等。

以上模式不难看出,刁某及其所在公司已触犯法律。对此,微商电商内参将继续保持关注。

文章来源:微商电商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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