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网民利用公众的“吃瓜”心理,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进微信群等方式,制造热点、吸引眼球,以达到增加自己账号的粉丝数量等目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
以一个近期发生的案例为例,济南网安部门发现一起网民传播虚假信息的案件。据调查,康某某大量购买聊天账号,创建了千余个所谓的“吃瓜群”。他在境外涉黄网站搜集、下载、剪辑涉黄谣言视频,建立群组传播扩散,在全网大肆发布,吸引网友加入群组。每个“吃瓜群”吸粉约500-2000人,该团伙又将“吃瓜群”按照每位群成员1.2-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至下游,最终引流至语音直播平台,非法获利超100万元。
因此,“吃瓜”群本身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只是在网络上的一些人利用公众的“吃瓜”心理进行造假、造谣等行为,才导致了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我们需要加强对于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管,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不轻易相信谣言和虚假信息,共同维护一个健康、稳定的网络空间。